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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5月份“文明宿舍”公示

  2023-05-17  发布于     栏目中  浏览次数  

班级

根据《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本科生文明宿舍评比奖励办法》文件要求,经个人自主申报、各班级推荐、学院审核、综合评定,拟评定大学生公寓10号楼310室等20个宿舍为院级文明宿舍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,现对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3年5月17日——5月19日。

公示期内,任何个人、组织有异议,均可采取书面、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学院反映。

电话:65786731,邮箱:qfgcysxy@163.com




   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

2023年517


  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5月份“文明宿舍”公示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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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【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5月份“文明宿舍”公示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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