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教务处“关于做好2022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(第一批)分流工作的通知”的精神及《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2022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》的文件规定,在学生个人填报志愿申请的基础上,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学院根据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进行分流,分流结果经学院2022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会议、党政联席会和党委会通过。按照相关规定,现对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2022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情况进行公示(具体情况附后)。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4月13日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,逾期视为无异议。
特此公示!
联 系 人:周晓娟 刘 颖
联系电话:0551-65786097 0551-657863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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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
2023年4月11日
(最终)轻纺:2022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汇总表4.10.xls